(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8年9月23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若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须在乡镇、街道服务5周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含2019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六)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9月2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
(七)截至2018年9月23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八)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和证书证件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18年9月23日止。
(九)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医疗保险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市献血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市统计调查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家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今后招聘单位若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本次招聘人员能否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过渡的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ra12333.com/)。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9月23日0时-2018年9月25日24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9月26日0时-2018年9月27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9月28日0时-2018年9月2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10月7日0时-2018年10月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调整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2018年10月10日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现场改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厦11楼1117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0时-2018年10月2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8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下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总成绩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本次招聘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陆查询。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报名时取得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4、报考人员提交的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伪造、涂改证件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招聘咨询电话:0577-65651795。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