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绍兴建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绍兴建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公司。
一、招聘岗位:
一类岗位:施工项目管理6名、电气设计3名、工程监理6名。待遇不低于该工种社会平均薪酬。
二类岗位:从事电气及线路安装岗位等普通生产一线岗位15名。待遇参照本集团公司相应工种薪酬。
一类岗位录用名额不足时,空缺名额调剂到二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一类岗位: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注册师资格证书,或已经通过国家相关注册师资格考试,取得持证资格。同时确保持有的相关资格证在2018年12月底之前能够在本企业注册成功或具备注册条件。
具体专业要求如下:
施工项目管理岗位: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且专业限定为机电、建筑、市政专业;
电气设计岗位: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其中高级工程师专业限定为暖通空调、排水、环境保护、总图专业;
监理岗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电工类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主修专业为准。具有5年以上与持证相关实际从业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单位的在职且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证明),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如患有色盲、精神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从事电力行业工作情况的,均判定为不满足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二类岗位: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如患有色盲、精神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从事电力行业工作情况的,均判定为不满足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其他要求:
(1)一旦录用,人员全部用于各公司生产管理一线岗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须知
所有应聘人员,需携带经本人签名确认的《绍兴建元电力集团社会聘用工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的查询证明)、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56号209室。
联系人:陶先生,13567556003,88392749。
2018年9月11日17:30报名截止。逾期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或递交材料不全且未按时补交者,视作放弃应聘。
四、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核
根据需求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请所有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报名表上联系方式不正确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笔试、面试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50%。
1.笔试:采用闭卷纸质答题的形式。笔试内容:语文(30%)、数学(30%)、电力专业相关知识(40%)。
2.面试: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涵盖专业能力、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实践经历、仪表气质等方面。
3.时间、地点:初定于2018年9月16日进行统一招聘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禁止进入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一类岗位、二类岗位两个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2倍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
(三)确定拟录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一类岗位、二类岗位分别排名,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本岗位的招聘数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条件逐一优先录用:
1.电工类专业或计算机、机械工程、自动化专业毕业优先。如专业类别相同则按照一本、二本、三本、大专排序。
2.具备与电气线路安装检修施工岗位(工种)相应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者优先。
3.具有两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应聘考试过程中笔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
未进入拟录用名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测
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和体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录用。体检或体测不合格者,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人员,依次安排体检、体测。
1、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
2、体测项目及标准:
五、其他事项
1、若某一岗位招聘人员不足,在征得应聘人员本人同意,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从未进入其他岗位拟录用名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
2、若成功被本单位录用,在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聘者应确保未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或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