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经济开发区分局内勤,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上虞户籍,女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7日至1978年9月6日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调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8:3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313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胡维英 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82112928
3、报名时需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代报人员除上述资料外,需另带报名个人委托书和代报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超过计划数五倍的,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5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50%和面试50%,如果报考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自动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面试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参照招工体检套餐标准,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体检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录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予录用。
3、招聘录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虞人社[2015]155号)和《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人社[2018]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