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文明网(http://www.zjwmw.com/)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各项要求和相关安排。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059310。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51544,87059309。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