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绍兴干部保健中心隶属绍兴市卫生计生委,为相似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市编委办入编计划批复、会商市人力社保局并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向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选调绍兴干部保健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干部保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正高岗位1名,副高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正高岗位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岗位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有三级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含副职)任职经历或三级医院8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有应聘岗位相等的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选调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职务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到市卫生计生委政治处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绍兴市行政中心(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4楼408室。联系电话:85086816,85080558。
2.资格审查。由市卫生计生委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3.洽谈面试。如1个岗位报名人数仅1人,经洽谈,符合要求者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如1个岗位报名人数2人及以上实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参考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
5.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请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推荐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公开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