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从2018年8月13日起到2018年8月22日止。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
4.来信地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政编码:312000;受理电话:0575-85099812。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1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