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局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办公室工作需要,现委托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性质工程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收计划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其他要求 |
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
001001 |
工程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男 |
1、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2、具有较高的办公室自动化操作能力。 |
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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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收专业等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406室(城建集团大楼)。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82716879。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发现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报名。
(二)招考形式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录用后与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行试用期办法,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应聘人员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否则不予录用。录用后,如因应聘人员事先故意隐瞒、伪造有关情况,提供材料不实导致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责任,与公司无关,公司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经济待遇实行年薪制,年收入8万左右。录用的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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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建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