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18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55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或于2018年6月15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县金太阳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广播播音员岗位户籍不限,其他岗位应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6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县档案局高配电工、音响辅助人员岗位,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接尸工、驾驶员岗位,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3岗位,县沃洲水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为18周岁至40周岁(2000年6月28日-1977年6月28日),县教体局城关中学水电工岗位为18周岁至45周岁(2000年6月28日-1972年6月28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0年6月28日-1982年6月28日);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所需的资格条件。
(5)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范围和对象为:从新昌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缴纳考试费5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
1、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时间和科目为:7月14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县公安局所有岗位按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单位岗位根据各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对报考县公安局岗位的体检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政策执行。
5、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政审),辅警考察(政审)由县公安局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其他人员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政审)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各主管部门(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86042406
附件:1.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
2.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
3.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4.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