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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4人公告
www.honglian.org   2021-04-12   点击:649【】【】【来源: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加入收藏】【打印文章】 【关 闭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我市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 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06号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内。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前往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日期为4月8日17时。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初定在2021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4月14日-15日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本院微信公众号“诸暨检察”及官网(http://www.zjzhuji.jcy.gov.cn/)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本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本院按照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公示无异后,被录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1.报名阶段。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2.笔试阶段。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如查验出现身体异常的考生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绍兴地区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家检察院报名。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本次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此次未被最终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一年以内出现缺岗情况,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七)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5-89072405、0575-890724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5-89072303。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1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bm.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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