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本地和新居民育龄妇女,盖北镇人民政府招聘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员1名。具体招聘细则规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对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3、女性,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专业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盖北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祝女士,联系电话:82733065
3、提供相关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电话通知,凭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
三、考试形式、时间
1、考试形式:报考该岗位的应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记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安排: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均相同,则抽签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镇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经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录用的临聘人员,经济待遇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规定: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