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高颖正等八名考生拟录用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黄林芳等七名考生拟录用为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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