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20年第二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下列人员(详见附件:拟被录用人员名单)拟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有关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举报电话: 82766227
附件下载>>>拟被聘用人员名单.xls
(附件详见:http://mobile.zdxsd900.com/project/wujing/detail.php?id=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