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及《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自收自支。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精神,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胜任本岗位各项业务能力、学术研究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备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8日8:00—11月21日16:00
本次考试注册及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注册及报名点。应聘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考系统(http://ypc.edu.wy5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教学岗位招考”栏目中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应聘岗位的,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9日8: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招考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w.ypc.edu.cn/)和招考系统公告栏中公布。2019年11月23日16:00前,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在招考系统下载打印应聘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11月27日13:30—16:30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内高校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报名表各1份;若应聘人员是国内高校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本科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报名表各1份;无法提供所需材料者,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人事处(图书馆726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选择符合条件且已成功开考的其他岗位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6日
资格复审后,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
(五)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7日、12月8日
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以笔试占40%、专业技能考试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12月7日上午8:30-10:00,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2月7日晚20:00前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招考系统公告栏中公布。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12月8日上午8:30-12:30。考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采用以教学为主的业务能力测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六)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以公布。同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2019年12月9日进行。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书面向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人事处提出延迟体检(含复检)的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安排体检(含复检)时间。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对象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情况。考察由人事处与相关分院负责进行。若应聘人员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报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对拟录用的2020届毕业生,必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即纳入学院正式编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录用人员,经认定并报批后在相关服务期限内可以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三)监督电话:0575-89118028(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8341266(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0575-88348686(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纪委)。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5-85396070,联系人:张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邮箱:yprsk@usx.edu.cn
邮编: 312000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