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从8月10日起至8月16日止,共7天;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及来访的形式,向绍兴市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4.受理电话:0575-85082718。
绍兴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1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