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招录一线职工的公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集团于2016年批复成立,拥有子公司6家。为满足集团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职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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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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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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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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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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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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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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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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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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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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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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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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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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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年龄5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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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5.5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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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执行力强;
3、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工作地点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常驻盖北谢塘一带的优先考虑;
6、公司负责驾驶技能培训,有相关特种机械驾驶经验的优先;
三、招录程序
经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 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春晖大道蟠龙岙垃圾填埋场)。联系人:张陈亮,联系电话:13858427775。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后单位交纳五险,工作满一年交纳公积金。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因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