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需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和条件设置
(一)岗位职责:
从事对外培训宣传推介、带班管理等教辅工作。
(二)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上虞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 7 月 10日以后出生);
4.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聘程序
1.报 名:①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 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313办公室(曹娥开发区嘉和路168号)
联系人:胡维英; 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张兴校; 联系电话:82125605
③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 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按符合报考要求人员多少来确定考试方式,符合报考人数少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人数多的,分别采用笔试、面试(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6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笔试、面试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
3.体 检。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考 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有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 用。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通过用人单位党委班子讨论后,予以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提请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合同为两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执行。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
2019年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