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部分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国有企业,1家社会团体,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2024年嵊州市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嵊州户籍(落户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需1988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事项
1.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地点及咨询电话: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489号君泰大厦一楼。咨询详情见附件。
所需资料:《嵊州市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照(2张)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君泰大厦一楼领取(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489号)。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经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指导的考试。
1.笔试:定于2025年1月12日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市民卡代替)参加笔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市民卡)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视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经考试择优录用后,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的岗位。
2.应聘人员须关注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及嵊州人才集团公众号获取考试最新信息。
3.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2024年嵊州市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公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提供的相应单位的联系电话。
4.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嵊州市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公开招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嵊州市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