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以下简称“审价中心”),主要负责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标底)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价款结算审核、财务决算的审核等事项。为满足用工急需,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用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18年下半年新昌县审价中心计划公开招用急需紧缺人才4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8年9月19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10月8日-2000年10月8日);户籍不限;身体健康;符合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公开招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考试费5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面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结果为不宜招用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急需紧缺人才,由县财政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审价中心0575-8602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