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3个岗位共17人。
具体见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人员计划表(2018年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需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正式入职期限之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填报专职辅导员岗位Ⅲ的考生,请务必在【其他情况】栏目中注明双语能力情况)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点击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9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9月21日9:00-9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填报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自动化专业实验技术管理岗、信息学院创新实验室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位Ⅲ的考生不参加委托笔试,无需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Ⅰ、Ⅱ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专职辅导员岗位Ⅲ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管理岗位及基建处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档案管理岗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自动化专业实验技术管理岗和信息学院创新实验室管理岗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按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5%、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专职辅导员岗位Ⅲ由学校学工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名单,并择期在学校网站(http://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上公布参与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名单。
1、笔试
除专职辅导员岗位Ⅲ外,其余岗位均需参加笔试。
自动化专业实验技术管理岗和创新实验室管理岗笔试由学校组织开展,由学校信息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名单,并择期在学校网站(http://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上公布参与笔试者名单及后续考试时间。
其余岗位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8年10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9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盖章的党员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实验室岗位人员参加,由学校命题,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面试由学校命题,采用综合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通知或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三)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浙江理工大学纪委办)。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6843651(校人事处)
需要进一步了解招聘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的,也可根据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向用人部门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