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备《徐州市贾汪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http://zp.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9月 21日-9月30日9:00-16:00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9月21日-10月1日9:00-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10月1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布资格初审标准,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18年10月 7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10月10日- 11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务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址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布。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布资格复审的要求、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产生缺额时,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
五、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16-66889680
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65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