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高配电工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高压电工资格证,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绍兴三区范围内常住户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5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高压电工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操作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现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现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总成绩(现场操作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被聘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编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岗位性质,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75-88586231。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